中广网长春5月8日消息(记者刘源源)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中负伤致残人数呈上升趋势。为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快速抢救治疗,规范和完善急救程序,将公安民警的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吉林省卫生厅和公安厅近日决定,在全省建立快速救治因公致伤公安民警"绿色通道"。
吉林省将在全省县以上卫生、公安部门联合成立快速救治因公致伤公安民警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急救中心(站)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部建立因公致伤公安民警急救工作预案,工作责任全部落实到人,来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在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后,拨打120,向急救中心(站)报告,急救中心(站)派救护车进行现场急救后,负责将伤员送至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急救中心(站)负责拨打110将民警负伤时间、地点、救治医院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并实行先救治、后付费,所需医疗费用待伤员急救或出院后统一结算,各医院和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交押金、未办手续等理由延误或终止救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救治因公负伤公安民警要从医疗设备、技术力量、就医环境、后勤保障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将在力所能及情况下,在医疗、护理、急救用血、床位、饮食等方面提供较好条件。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收治因公负伤公安民警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局医政部门,逐级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急重伤员要随时报告病情。凡遇到危及民警生命安全的缉捕暴力犯罪嫌疑人和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由当地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局。由卫生局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救治准备,必要时组织医务人员赴现场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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