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楼蹿出大狼狗 邻居吓得尿裤裆
狗主人竟称,只要“先打招呼再下楼”就可避免
“这种烈性犬只能圈养,怎么能随意敞放,咬伤人后果不堪设想。”说起邻居养的大狼狗,75岁的张治禄大爷就生气——一个月来,老伴、女儿和不少邻居,被这只狼狗吓得不轻,昨上午,自己也被突然蹿出的恶狗吓得打抖,43岁的女儿竟吓得尿裤裆。对此,邻居很有意见。
张治禄家住南岸区下浩董家桥21号3楼。昨天上午9时过,他下楼散步,被底楼邻居李某养的一只1米多长的狼狗吓得打抖抖。
记者昨天中午赶到现场,狗主人李某已将狼狗关进房间。李某称,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居住,春节前三次被盗,损失惨重,为了防盗,也为了壮胆,她养了一公一母两只狼狗看家。“母狗不久前走失,这只公狼狗从此性格变得暴躁,但只是看起凶狠,不会咬人。”
记者问为什么不将狼狗圈养?李某称,狼狗要大小便,不可能一直关着。她称邻居下楼时可先打个招呼,等她把狗套牢再下楼。
“可笑!我不可能每次下楼都要吼几声!”张治禄大爷表示对李某的说法不可理解。
记者注意到,张治禄和李某居住的董家桥21号共有三层楼9户人,每天有几十居民进进出出,大多数受访邻居都被这只狼狗惊吓过。居民陈女士称,她每次上下楼都要喊丈夫相陪壮胆。“李某养狗防盗可以理解,但最好选择既防盗又不让邻居们担惊受怕的方式。”陈女士说。
“养狗不能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更不应该。”南岸区下浩社区工作人员陶先生表示,他们将立即前往调查,督促狗主人将狼狗圈养,防止意外发生。
本报南岸社区记者 周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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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的,必须在住所外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出户的,除遵守本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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