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之后的另一个重大的污染问题。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受污染的耕地已超过1.5亿亩,这对于本来就日渐紧张的耕地面积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土地资源“黑洞”,全国每年就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而且,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并且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大污染源监管以及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
本报讯(驻京记者/郑春峰实习生/王玫雯)日前,中国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加大污染源监管和修复力度。
所谓土壤污染,最主要是污水灌溉带来的土壤污染以及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与土壤板结。
土壤污染也被专业人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相比于其他可通过污水横流、黑烟滚滚、臭气熏天等外在表现形式向人们敲响警钟的污染形式,土壤污染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而这种污染的危险性却极大,且成为引发更为严重后果的“温床”。
土壤污染是个大“黑洞” 环境保护部指出,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
此外,我国土壤污染的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的鲁安怀长期关注和研究我国的土壤污染问题。他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受污染的耕地已经超过1.5亿亩,这对于本来就日渐紧张的耕地面积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土地资源“黑洞”。
徐琦是《中国环境报》的记者,也对我国的土壤污染有着长期的关注。由她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污水灌溉污染耕地超过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超过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
重金属超标是重要祸因 对于造成我国土壤污染的原因,环境保护部在上述《意见》中未有明确提及,但在此前的多个相关场合,环境保护部的相关官员、研究人士也都曾反复做过阐释。
就此话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诸位专业人士形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是:重金属超标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祸因之一。
“经济发达地区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问题尤其严重,日益成为当地环境的重大威胁。”中科院生态所的孙铁珩院士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3亿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5亿亩,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4950万亩。
“尤其令人忧心的是,土壤污染中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本高且很难彻底根除。”在中国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专家刘晓端看来,我国土壤中的重金属天然分布十分广泛,多具有不可逆性,不能降解,但可能转化为金属有机物或在有些生物中高倍富集,经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并在体内蓄积毒性。
据孙铁珩介绍,污水灌溉等废弃物也对农田造成大面积的污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尚难以估计。但全国每年就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土壤污染直接导致食物品质不断下降。”孙铁珩院士指出,一些地方生产的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或接近临界值。
土壤污染监管正在发力 记者注意到,在环境保护部此次发布的上述《意见》中,已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根据《意见》,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修复和治理。今后即使污染单位“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其污染防治责任都不可被免除,将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其中,环境污染遗留问题较严重的化工、电镀、油料存储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
上述《意见》还称,为保证食品安全问题,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将成为监管重点。农用土壤环境需得到严格的监测与评估,确保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不受污水灌溉。
在发布上述《意见》的同时,环境保护部同时披露,2010年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局将全面完成该调查,并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到2015年,一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将正式出台。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