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根据《关于实施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具体参保事宜进行了明确。
就业后再失业可继续享大病医保 按照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具体人群范围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
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参保人员如果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的当月起,就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了。但是,如果其在已缴费医疗保险年度内再次失业的,则还能继续享受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但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部分失业人员来说,不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而是按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待遇,但这部分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以后未就业的,也可以参加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
对于在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在这部分人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前,在已缴费医疗保险年度内还可以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本月25日无业人员可参保 凡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居民(简称“城镇无业居民”)可于6月25日至11月20日期间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按以下要求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镇无业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提供以下证件: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两张。
二、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需分别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简称《低保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简称《困补证》)。
三、残疾人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交《低保证》、《困补证》以及《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等证件中的一种。
四、城镇无业居民进行医疗保险登记时,需填报《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为方便城镇无业居民填表,对登记表进行了改进,城镇无业居民应按要求填写登记表。
城镇无业居民主要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也可以缴纳现金。通过银行扣款方式缴费的,还需提供北京银行《京卡》或《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及“卡或折”所有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今年可缴纳半年保费 今年是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同时缴纳2008年和2009年两个年度的医保费用。
2008年度的医保费用按半年计算,费用减半,城镇无业居民需缴纳300元,城镇残疾无业居民需缴纳150元;2009年度医保费用按全年计算,城镇无业居民需缴纳600元,城镇残疾无业居民需缴纳300元。
城镇无业居民办完医疗保险登记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核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个人可到街道社保所领取,也可由街道社保所发给个人。(记者代丽丽)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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