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李孝斌
今报焦作讯 深夜抢劫却抢错了人,被受害人当场认了出来,虽然两名劫犯哀求受害人原谅并当场退赃,但他们的行为还是构成了抢劫罪。昨天,两名劫犯被修武县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2007年11月19日晚,范某与王某在修武县一中转盘处看见了骑电动车回家的小石和小雪,将两人截住。范、王两人上前一脚把电动车踹翻,一番殴打后,将小石和小雪的手机抢走。
在范某强行掏小雪的口袋时,小雪认出了范某,范某和王某立即停止了抢劫,并将已经得手的东西归还了受害人。虽然范、王两人一再请求对方原谅,但小石和小雪还是毅然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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