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银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注的焦点,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能源发展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源约束明显,供需矛盾突出;能源技术及能源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能源结构尚不合理,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利用境外油气资源难度加大;《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虽有所完善,但能源价格改革尚未到位。
这也是当前人们对油价、气价、电价调整议论较多的原因之一。
我国人均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国际能源市场价格也在不断攀升,从长期看,价格偏低不利于节能,不利于缓解能源的“瓶颈”制约,也不符合市场规律,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特别是面对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我国未来能源发展需要兼顾经济性和清洁性的双重要求,促进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笔者以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除了要继续把能源发展政策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位置,多渠道增加能源开发和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合理开发新能源资源、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节约能源资源、加强能源资源国际合作外,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也迫在眉睫。特别是在倡导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建立合理的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能源财税政策,更是对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举足轻重。
另外,由于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反映了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需状况,反映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成本,能从根本上促进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因此,我们应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与国际能源市场互接互补;同时还应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体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和公共环境保护者的权利与义务,促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弥补能源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另外,资源税对调节开发企业和资源产地的利益关系、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许多欧洲国家和日本长期实施燃油税、能源税等消费税种,促进了能效提高和技术开发,收到了显著的节能效果,有的国家还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这些政策均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让人振奋的是,6月15日在我国第18个全国节能宣传周来临之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为了落实好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中包括继续实施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择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同时,国家还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督促各地停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企业新购入的节能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的政策。继续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方面的企业债券。
笔者期待,在坚持“市场取向、政府调控,统筹兼顾、配套推进,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的基础上,我国的能源价格改革能加快推进,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推动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