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排污费由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所有设区城市、县城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到年底,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吨0.8元 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额用水加价,制订并落实鼓励利用再生水、矿井水、海水、雨水等的价格政策 本报讯 (实习生田晶记者郭东)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我省将利用价格杠杆推进节能减排,加大水资源费、排污费的改革及征收力度。
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我省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定额收费”。所有设区城市、县城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到2007年底,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吨0.8元。
在价格改革上,研究制订促进风电、水电、垃圾发电、秸秆发电、余压余热发电等优惠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额用水加价,制订并落实鼓励利用再生水、矿井水、海水、雨水等的价格政策。
据了解,我省还将进一步研究制订提高差别电价标准,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施惩罚性差别电价、水价,对钢铁、焦炭、水泥、烧碱、铁合金、电解铝等8个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产品分别加征0.05元/千瓦时、0.15元/千瓦时的差别电价政策。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