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农房重建户均再补助1万元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中央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
早报讯记者昨(18)日获悉,为加快汶川地震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区人民早日重建家园,促进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汶川大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在中央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给予平均每户1万元的补助(按家庭人数多少适当予以区别,对困难农户适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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