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新闻网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10-18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0日下午,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汇报暨动员会在福州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关于贯彻执行该法律的情况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郑道溪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此次执法检查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也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后,时隔5年再次检查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是一种跟踪问效,体现出人大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据了解,6月11日,执法检查组将前往南平、福州进行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7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在本地进行自查。执法检查将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检查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以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4个方面内容:学习、宣传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费开放以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情况;对孤儿、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和教育情况以及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情况等。执法检查组将邀请部分在闽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工作。(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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