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6月20日电 (杨彦、王涛)“以前在职时党要求我们"舍小家,顾大家",没想到如今咱已干不了啥了,党还这样关心我!”现年74岁的陕西省汉阴县平梁镇桐花村原村支部书记成朝斌,担任过近40年村干部,离任后因患眼疾双目失明,当他拄着拐杖从县委领导手中接过生活补贴证书时,禁不住热泪盈眶。
据悉,该县符合领取生活补贴条件的离职村干部共600余人。
汉阴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很多五六十年代即任职的村干部离职后因无任何报酬和补助,晚年生活十分困难。2006年,在汉阴县“两会”期间,数十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建议和议案:要求解决村干部待遇偏低、年迈丧失劳动力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问题。汉阴县委县政府就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安排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和民政局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大量村干部和群众,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制定了《汉阴县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自2008年起实施。
汉阴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照村干部离职前连续任职时间长短划分为10年以上、20年以上和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正职(支书、村主任)、副职(副支书、副主任、文书)确定每人相应的补贴标准。10至2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50元,21年至3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60元,任职31年以上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70元。副职则按相应年限在正职的标准上每月减10元,分别为40元、50元和60元。最低的每人每年补贴480元,最高的每人每年补贴840元。
该县规定,因各种原因被撤职罢免以及离职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不享受生活补贴。为了切实将好政策落实好,该县严格按照个人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查和公示认定的程序实施,并将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纳入每年的县财政预算,用“一折通”的方式发放。
汉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耿国泉介绍说,经过前段时间的统计摸底,全县符合“年满60周岁,连续任职时间超过10年”补助条件的离职村干部现有600人左右,经初步估算,县级财政每年需预算近50万元专项经费。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均建立了个人生活补贴发放档案。
在涧池镇栋梁村,前任村支书,现年72岁的付发昌老人感慨地说:“虽然补助的钱不算多,但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现任村支书王大勤高兴地说:“我已担任村干部14年,这项制度的出台让我没有了后顾之忧。我现在信心很足,今后一定要带领村民建设好新农村。”
汉阴县委书记邵向农接受采访时说:“农村基层干部为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过去各级政府对离任村干部一直没有明确的生活补贴政策,他们中的很多人晚年生活或多或少都有困难。按照"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的要求,我们经过认真调查摸底和走访调研,研究出台了正常离职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政策。随着实施过程中的进一步完善,这一政策必将对全县的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