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抢“摩的” 临走还留路费
“过两天就还你车”
许多人当真了,错过了报警良机
巩义一男子专抢“摩的”,临走前还给司机留下20元钱当路费,并许诺“过两天就还你车”。结果不少司机苦苦等着还车,不去报警。
■商报记者 胡巨阳 实习生 郭小伟
通讯员 徐志伟 李小娜
今年5月21日晚9点多,“摩的”司机郜某在巩义市区宋陵公园北门遇到脸上有一黑痣男子,让将他拉到北山口镇白河桥下。半路上,该男子用硬物将郜某头部砸伤,抢走郜某的摩托车以及手机、现金等物品。临走前,黑痣男子还给了他20元钱让他乘车回家,并说三天后在杜甫像附近把摩托车和手机还给他。
巩义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辖区内所有符合这一条件的人员展开调查。同时发现该案与此前接到的一起抢劫“摩的”司机案件作案手段、特点非常相似。
6月4日晚上,大峪沟镇29岁的张建锋,在竹林镇竹林桥附近被民警控制。在其家中,民警搜出大量摩托车零件。
张建锋供述自2007年以来,先后9次采用类似手段抢劫“摩的”司机。两辆摩托车整车被其转卖,其余的均被其拆解后当成废品处理掉。
张建锋说,之所以给司机路费还答应还车,目的是让被抢的司机相信他——“我是临时‘借’他们的摩托车和钱物,让他们别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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