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6月19日热线消息 银行卡和储户都在青岛,存款却被人在江西省的自动取款机上提走。19日,岛城市民张小姐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离奇”遭遇。银行让她报案处理,公安机关表示4200元未到立案的标准。
据了解,被取走钱的银行卡是张小姐的工资卡,6月10日,公司4200元的工资存到了她的卡里,而13日她去取钱时,发现卡里只剩下了89元。张小姐立即到柜台查询账户记录,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她的存款12日在江西省的一台自动取款机上被取走了。张小姐介绍,她有三张银行卡,而这张工资卡从来没有离过身,且没有进行过任何带有风险的交易,比如使用网上银行或者在超市刷卡购物,密码也只有自己知道。 银行打印出来的清单也显示,这张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很简单,只有工资存款、取款,甚至没有转账记录。“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钱怎么会被取走呢?”张小姐无奈地说。
该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一种高科技犯罪,被取走的钱是凭银行卡和密码交易的,肯定是有人从某种途径得知了张小姐的账号,然后复制成银行卡,通过屡次试验密码的方式,破译出张小姐的密码,把钱取走了。而且如果储户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更容易被犯罪分子破译。还表示,银行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目前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只能让张小姐报案,然后银行会积极配合公安破案,尽力让她追回损失。
市南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以上,而张小姐只丢失了 4200 元,而且她一直肯定银行卡在自己手里没出过错误,因此达不到立案标准,这种情况下,建议她最好还是去找银行协商解决。
“银行卡在手里,存款都能被盗,钱丢失得太莫名其妙了,我现在都不相信银行卡了。”张小姐说,她表示现在公安不给立案,银行也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她打算去法院状告银行。“就算钱找不回来,我也要弄明白钱是怎么丢的?防止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张小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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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3月23日,浙江赵女士,卡在手里,19000元钱被人在山西取走,状告银行获全部赔偿。(《法制日报 》)
2007年5月,临沂市村民郑某取钱时 ,被告知有人正在福建一台取款机上取他卡里的钱,郑某立即开始取钱,最后“ 抢回 ”10000元。 (《齐鲁晚报 》)
2006年11月20日,明明银行卡还在自己的手中,可账户内的存款却不翼而飞。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了多起这样蹊跷的银行卡诈骗案件。日前,犯罪嫌疑人张建, 被浙江省丽水市警方从重庆押解回浙江。据了解,这是国内警方首次破获此类犯罪案件 。(《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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