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6月2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20日公布,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将于今年7月19日至8月1日接受提名,并于9月7日进行选举投票,选出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30席议席。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表示,地方选区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21周岁、是地方选区选民、在紧接提名前3年内通常在港居住,以及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
而功能界别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的登记选民,或与有关界别有密切联系,同时必须年满21周岁,以及在紧接提名前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选区选民。
特区政府已委任5个地方选区及28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和助理选举主任。
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参选名单须得到100名有关选区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缴交5万港元选举按金。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须得到10名有关界别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须缴交2.5万港元选举按金。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