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二十日公布,香港特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将于今年七月十九日至八月一日接受提名,并于九月七日进行选举投票,选出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三十名议员。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二十日表示,地方选区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二十一周岁、是地方选区选民、在紧接提名前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且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而功能界别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的登记选民,或与有关界别有密切联系,同时必须年满二十一周岁,以及在紧接提名前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选区选民。
特区政府已委任五个地方选区及二十八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和助理选举主任。他们将会处理辖下地方选区或功能界别的候选人提名及其它选举事务。
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参选名单须得到一百名有关选区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缴交五万港元选举按金。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须得到十名有关界别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须缴交二点五万港元选举按金。
有关今次选举的公告,以及附有选举主任及助理选举主任的办事处地址的委任公告,已于今日在宪报刊登。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