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科)记者从昨(19)日召开的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从应付紧急情况到实施主动防范,制度建设日趋健全。下一步,我省将本着靠前监督的原则,在最有利的环节重点设置监督关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切实解决好效率、效益、廉洁和公正等问题。
截至6月18日下午6时,全省已收到和筹集安排各类救灾资金209.77亿元(含捐赠资金),各级向灾区安排下达各类救灾资金91.16亿元。
从资金监管角度,财政部门根据《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和抢险应急阶段资金需求特点,确定了“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稳定作分配”的资金管理原则。为确保抗震救灾资金专款专用,省财政厅从健全管理制度入手,先后制定下发通知,明确了管理要求,完善了管理措施。
到6月18日,中央财政安排的民政救灾资金30亿元已全部下拨,现已发放生活补助金18.75亿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07.26万人,发放遇难者家属抚慰金9288.5万元。地震发生后,省民政部门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接收款物和物资调运组”,下设资金组、政府捐赠组、境外捐赠组、大宗物资捐赠组等,并在车站、机场设立多个工作站,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快捷运往灾区。省民政厅还制定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信息披露制度,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对救灾款物接收、调运和发放进行全程监督。
据悉,我省将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监督资源,建设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协同一致、简约高效的资金物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救灾款物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