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灾区工作方案确定
本报讯(记者石小宏)记者昨(21)日从卫生部召开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卫生对口支援工作会上获悉,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确定。按照方案,到今年9月底,各对口支援省市要帮助受灾地区全面完成县、乡临时医疗机构建设,基本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
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科学防治、省外与省内对口支援相结合的原则。各支援省市负责帮助灾区受援县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给予一定数量的医疗卫生管理、技术人力支援,加强对受援县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参与并指导乡村巡回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按照对口支援方案,各支援省市卫生部门原则上要派地市级医疗机构支援受灾县级医疗机构,派县级医疗机构支援受灾乡镇卫生院,并指导村卫生室提供医疗服务或者在农村开展巡回医疗,尽快恢复灾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受灾县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损坏较轻、医务人员伤亡较少的,支援省市要限期帮助其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损坏较重、医务人员伤亡较多的,要帮助修缮,添置必要诊疗设备,并派出相应专业医务人员帮助开展诊疗工作;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损坏严重、医务人员伤亡很大的,要帮助建立临时医疗设施,添置必要诊疗设备,派驻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在县乡临时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并到农村开展巡回医疗。到今年7月底,受灾县、乡和灾民安置点要普遍建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到9月底,全面完成受灾县、乡临时医疗机构建设,基本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到今年底,灾区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恢复,临时业务用房、基本设备和技术人员配备比较齐全。
在卫生防疫对口支援上,各支援省市要做好对口支援防疫、监督队伍的选派工作,与受援县的卫生防疫、监督队伍密切配合,避免出现空白。各支援省市要按一定比例派出流行病专家、消杀灭专业人员、实验室人员以及卫生监督人员。受灾县的临时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设施,要与临时医疗机构同步建设。
方案还明确,支援人员原则上每三个月轮换一次或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