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电(记者翁阳)自本月下旬至十月底,中国将启动为农村低收入者提供小额人身保险之金融扶贫举措,首批试点选择了山西、广西、四川、甘肃、青海等九省(区)的县以下地区。
二十三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鼓励符合试点条件的保险公司,以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标市场,提供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保险产品,从而缓解中国农村地区保险供给不足的问题。
根据《通知》,小额保险保额被限定于一万到五万元人民币之间,保险期间在一到五年,投保价格要低廉,让农民能够买得起,同时要求相关条款简单明了,便于农民理解,并且除外责任尽量少。
据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农村人身保险,它是一种保费少、保额低,针对低收入农民最迫切的疾病、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提供的保险服务。
保监会一份相关调研报告显示,中西部农村对小额人身保险具有很强需求。百分之四十五的家庭最担心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事故,其次是担心子女教育和家庭成员患病治疗,各自略超过百分之二十。这个群体希望每年缴纳五十到一百元的保费,在发生事故时能获得几万块钱的保障。
报告指出,价格和服务等因素使中西部农村人身保险覆盖面还很低,保险购买率不足百分之三十,而且收入越低购买保险的比例越低。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在今年连续发生的自然灾害中,保险业赔付很少,这不是因为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大,而是购买保险的人很少。很多遭灾农村家庭要么陷入贫困、要么支离破碎,不得不依赖政府和社会救济。若能通过小额保险计划,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拥有一份意外险保单,农村家庭就不会被灾害轻易从经济上冲垮。
《通知》称,二○○八年底前,保监会将对首批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相关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小额保险覆盖面和业务质量以及政策实施效果,明确进一步扩大试点或全面推广的指导意见。
另悉,考虑到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目前拥有最低生活保障,因此保监会暂无向城市低收入者开展小额保险试点的计划。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