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六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索有为)广东物价局今日披露,广州市内各大车用LPG(液化石油气)企业下属站点在六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期间,擅自提高标准销售车用LPG总金额人民币五十四万多元。广东物价局表示,多收价款近期将退还缴费者。
针对广州市内各供应车用LPG站点跟风涨价的情况,广东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派出检查组对有关车用LPG企业进行检查。广东物价局表示,将责令相关企业近期将多收价款退还缴费者。广东物价局提醒在以上期间缴纳过超价销售车用LPG价款的消费者保留好缴费凭证,留意近期价格主管部门的退款通知,领回多收价款。
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广东省物价局重申:油气价格是政府列管的重要商品价格,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价格管理政策;对于违法多收价款,一律先行清退消费者,再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广东省物价局已责成广州市物价局落实有关案件的跟踪处理。
目前,各供应车用LPG站点的销售价格均已回落到六月十九日之前的三点六四元每升。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