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区某炮兵团坚持以人为本建军理念,维护基层官兵民主权利,推进我军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建设。图为他们请休假期间救出3名幸存者的十二连二级士官兰健,在政治课间隙介绍主动参加抗震救灾的力量源泉。李平摄
经胡主席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日前颁发全军和武警部队执行。
这是继军队《党支部工作条例》、《共青团工作条例》颁布之后,军委、总部出台的加强我军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部重要法规。
这也是一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主席有关重要指示,坚持以人为本建军理念,维护基层官兵民主权利,推进我军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建设的重要法规。
“上智者立法”。《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使我军军人委员会工作和“三大民主”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与时俱进的产物 早在80年前的“三湾改编”,我军就确定在团以下各级建立士兵委员会。军人委员会这一群众组织的历史,与“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一样久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胡主席和军委、总部高度重视军人委员会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在先后修订颁发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后勤管理工作条例》等法规中,都对军人委员会工作和发扬“三大民主”优良传统提出了明确要求。军人委员会这一群众组织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参谋、桥梁、纽带作用,与共青团支部一起,成为基层党支部领导全面建设、遂行重大任务坚强有力的“左膀右臂”,为完成以军事斗争准备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给部队建设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矛盾和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以研究和解决。加强军队内部的民主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总部有关部门领导介绍,现在不仅官兵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素质也不断提高。全军许多部队士官数量已占士兵总数的50%,有的达到70%以上。大学生入伍士兵呈逐年增多趋势。这些变化,“逼”着各级必须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三大民主”建设局限于建制连队,满足于士兵层面。事实上,许多相当于连队的基层单位,或掌握更多的人、财、物管理使用权,或承担更重的辅助决策、咨询论证、培养人才等任务,官兵素质和民主要求也相对更高,更需要大力推进民主建设。
成都军区某集团军在推进训练转变过程中,坚持“作决策问计于官兵,解难题借力于官兵”。将军和士兵一起研究问题、论证方案、攻坚克难,共提出1000多条合理化建议。集团军领导深有感触地说:“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必须向发扬民主要办法、要质量、要发展。”
武警浙江省总队前些年告状信比较多。自2000年起,总队党委要求各支队在处理涉及士兵切身利益的热点敏感问题上,把军人委员会推荐作为必经程序,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近5年告状信逐年减少,分别为28件、11件、7件、4件、1件。事实表明:充分发挥军人委员会作用,实行办事公开,“热点问题就会降温,敏感问题就会脱敏”。
党的十七大对发展基层民主提出了明确要求。胡主席多次强调,“要维护官兵正当的民主权益,加强新形势下军队内部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建设”。军人委员会是开展“三大民主”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和实践平台。法律是政治参与的准则,民主建设要“有序”,基本要求是“依法”。制定颁发《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利于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主席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到基层建设具体实践中,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官兵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部队各项改革和建设,有利于加强基层风气建设,巩固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官兵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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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智慧的结晶 近年来,每当制定或修订一部法规,军委、总部领导都一再强调充分走群众路线,搞好调查研究,倾听官兵意见,确保切实可行。这次制定《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样贯彻和体现了依靠群众、“开门”立法的思想。
作为一部新制定的法规,《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有许多新的思想、新的规定、新的要求,更不乏实实在在的办法和措施。这些“新”与“实”,几乎全部来源于基层的实践、群众的创造。
《条例》起草组的同志对全军各部队加强军人委员会建设的规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经验等,进行了认真收集、梳理,整理的资料达70余万字。
成都军区某集团军创造的“三参与一结合”——发动官兵参与对连队重大问题的民主讨论,参与对连队经费物资的民主管理,参与对连队干部的民主监督,在选拔使用基层干部、选取士官、士兵入党入学等热点问题上把组织意见和群众推荐结合起来;
南京军区某装甲团创造的“四公开一监督”——公开事关连队建设的重大问题,公开与官兵切身利益相关的敏感问题,公开连队经费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干部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监督连队工作特别是经常性工作落实情况;
济南军区某步兵师创造的“一荐双考”——选拔基层干部经过基层官兵民主推荐,进行军政素质考核和称职考评;
沈阳军区某步兵师创造的“监督联系卡”——给每个官兵发一张卡片,公开接受监督内容和联系电话、受理方式,鼓励官兵检举不公正、不廉洁的人和事;
……
诸如这些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做法和经验,都被经过总结概括后,作为法规条文,写进了《条例》之中。
《条例》制定过程也同样体现了广泛的群众性。起草组先后3次、用60多天时间,到陆、海、空军和武警部队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到41个师旅团、120多个基层单位,虚心听取部队特别是基层官兵对军人委员会工作和“三大民主”建设的意见建议。
初稿形成后,两次印发全军各大单位、武警部队和四总部16个有关二级部征求意见。还委托各大单位征求了26个师旅团、69个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
呈报审批前,又专门从海军、空军、二炮、北京军区和武警部队各邀请1名团职干部、1名基层干部,与起草组同志一起,对《条例》稿逐字逐句推敲修改。这次“把关会审”,共作了50多处实质性修改。
制定颁发《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实践再次说明: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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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具体的规范 提起制定颁发《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有的同志曾产生过一些疑虑。如今再看《条例》,疑虑不复存在。
军队是特殊的政治集团,发扬民主会不会削弱党组织功能、影响指挥者权威?北京军区某防空旅基层干部看完《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后,他们笑了:“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
总政有关部门领导介绍说,我军士兵委员会诞生伊始,就是作为党领导下的代表士兵利益的群众组织而存在的。离开了党的领导,“三大民主”就会改变性质、迷失方向,甚至走上邪路。因此在《条例》制订过程中,起草组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证政令军令畅通,作为必须把握的第一条原则。
《条例》不仅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军人委员会在党支部(基层党委)领导和本单位首长指导下开展工作”,而且在“组织设置与职责”、“民主活动”、“工作制度”等章条中,都对军人委员会工作坚持党组织领导和军政首长指导,作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同时还对提高官兵民主素质提出了要求,对军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作出了规范。这样规定和要求,使发扬民主与党的领导、依法办事相统一,完全可以确保民主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秩序地展开。
个别机关干部插手基层热点敏感问题,少数单位在士兵入党、考学、转士官等问题上处事不公,官兵反映较大。许多同志既期盼《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又担心“纸上条文”起不到多大实际作用。当与《条例》见面后,普遍信心倍增。
一些部队官兵看完《条例》征求意见稿后说:“没想到《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对民主议事、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范围、程序、要求规定得那么详细、那么具体。”“这些刚性规定,对确保公平公正处理基层的热点敏感问题,管用!”
还有些同志担心《条例》规定与其他法规内容“打架”,当他们把其他条令条例中有关军人委员会工作和“三大民主”建设的规定,与《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对照学习后,发现这个《条例》充分考虑到了与其他政策法规相衔接,对其他法规中已有的规定作了吸纳,原则的要求作了细化,没有的内容作了补充。
基层官兵是领导机关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在征求意见时,得到了部队官兵的广泛认可和赞扬。“《条例》通篇贯穿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军军人委员会工作和"三大民主"建设规律的系统概括和总结,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规范性、操作性。”——许多领导同志和基层官兵如是说。
《条例》刚刚颁发,许多部队已计划对基层干部和军人委员会骨干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一些院校准备在学员中开设专题辅导讲座。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热潮,即将在全军和武警部队掀起。
这不仅是一个学习贯彻《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热潮,也是一个发扬我军“三大民主”优良传统、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热潮,更是一个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我军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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