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物业公司的选聘将更公开、透明。图为一小区物业管理员在小区门口站岗 CFP供图 |
小区物业由谁打理,物业公司的选聘如何更公开、透明,这一切,都有待专门的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着手解决。近日,市房地局正式将一份名为 《上海市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置于网上,向公众征求意见。
《办法》中透露,本市房地主管部门将设立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汇集和发布物业服务招投标信息,公开实施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活动,办理物业服务招投标事务。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通过招投标市场集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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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职责:选聘、另聘、监管物业
《办法》指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的运作,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于该办法。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参照该办法执行。
作为具体实施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的机构和场所,该投标市场将履行以下职责:为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提供专门场所;接受委托组织实施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汇集和发布本市物业服务招投标信息;实施与物业服务招投标相关的其他事务。
招投标市场应向社会公布招投标市场操作规则、运作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守则及其监督办法等内容。
专家解读
薛建雄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以往由开发商直接包办的物业服务形成垄断经营,使得这个行业的用户满意度极低。经过前几年的市场培育,政府希望引进竞争机制,来完善这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这个《办法》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来说,将起到里程碑式的作用。
招标方式:人数不足,协议选聘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申请截止之日,投标申请人少于3人的,招标人可采用邀请招标。此外,投标人少于3人或住宅小区建设规模小于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业主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办法》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尚未组建、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确需变更物业服务企业的,即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达到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解除合同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在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原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原收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制定选聘方案向全体业主公示,通过招投标方式另聘物业服务企业。
专家解读
薛建雄:由于物业与业主存在太为紧密的关系,特别是前些年由开发商直接组织的物业,手上可能掌握着小区的众多公共财物。这是很多业主更换物业的最大烦恼。
如何帮忙业主理顺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也应该成为《办法》实施前期重点考虑的问题。
投标须交纳保证金
《办法》明确,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文件约定期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向受理窗口提交汇款证明,领取物业项目投标卡。招投标市场汇集受理窗口的投标资料后,根据招标文件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随机确定投标人。
对于投标文件的内容,《办法》指出,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专家解读
薛建雄:可以肯定的是,物业服务行业步入了快速发展期,但发展初期也会遇到各种问题和矛盾。由于物业控制着小区的水、电、车库等公共设施和财物等,在这些还没有理顺之前,进入招投标还有相当大难度,需要在往后的实际操作经验中再总结完善。(晚报记者 杨冬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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