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纠风办获悉,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对全省11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清退给学生。
这11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分别是:
贞丰县教育乱收费违纪案。
去年6月贞丰县教育局违反规定下发文件要求小学一至六年级向学生收取统测费、县物价局违规越权批准收取军训费,导致全县13所中小学发生违规乱收费72万元;
水城县第二中学违规收取补课费、资料费案,去年春秋两季该校开办补习班,收取100多万元补课费和49万元资料费;
铜仁市民族中学违规乱收费案,该校在去年秋季入学违规向学生收取班费被制止后又以补课费、目标测试费等名目向学生乱收费17万多元;
德江县桶井乡中学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案,该中学以提高教师福利为由,在学校财务设置账外账,挤占修缮资金1万多元、截留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款4万多元用于教师福利和会议费用;
安顺市民族中学违规收取补课费案,该校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收取费用作为购买资料和支付教师课酬,以补课费、体检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33万多元,所收经费未纳入财务管理;
安顺市第十中学巧立名目乱收资料费、中考费、校服费等38万多元,2006年秋季违规收费12万多元;
榕江县二中违反规定举办捐资班共收捐资班费用24.09万元,同时收取学生晚自习及补课费12.39万元;
贵阳市花溪区南溪学校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案,该校违反规定乱收费共7万多元,将教育乱收费和学校其他一些正常收费和收入共计26万多元存入学校私设的“小金库”;
务川自治县中学自立项目乱收费案,该中学对学生打牌赌博和吸烟进行罚款,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福泉市一小违规乱收费案,以不具备不足龄儿童入学条件为由,收取费用共计8万多元,受物价部门处罚后仍继续违规收费共计14万多元;
毕节市第六中学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案,2006年春季开学,学校自立项目收取补课费、桌椅押金费等27万多元。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