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25 01:05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杜创业
为进一步查清土地资源状况,准确掌握城乡各类土地利用情况,促进保护耕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至2009年10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 〔2006〕38号)要求,制定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晋政发〔2007〕14号),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今年三月份以来,我省已经和正在进行8个县的试点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开展试点,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同时,根据国家提供调查底图的进度,对全省的土地调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1988年至1996年,我省开展了第一次土地调查(即土地详查),初步查明了当时全省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情况。自1996年以来,每年都进行土地变更调查,跟踪了解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为宏观调控和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全省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又有了很大变化,现有调查成果已满足不了土地管理的需要,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部分市、县基础图件破损严重、现势性差,土地信息不健全、手段不先进、信息化程度不高等等。因此,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土地利用状况,十分重要和紧迫。
二、明确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着手开展土地调查,并完成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省政府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编制、报批、下发了《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补充技术规定》、《宣传实施方案》及《培训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同时落实了全省二次土地调查专项经费,为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经国家批复的《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这次全省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一)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二次调查的重点任务,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现状调查是利用国家提供的基础图件,采取1:10000比例尺,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实地调查城镇以外每块土地的利用状况,查清全省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权属调查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状况,通过调查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城镇土地调查。采取1:500比例尺,对城市建成区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调查,查清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数量、用途等情况。同时,收集和利用有关资料,对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业、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各类专项用地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
(三)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分布等情况,是这次土地调查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登记造册。
(四)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工作,按照“边调查、边建库”的要求,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在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形成各级行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三、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全省土地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应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调查任务,建立数据库,并进行调查成果汇总。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由申联彬常务副省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各市、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土地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将土地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要抽调业务精、技术好、能力强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土地调查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周密计划,切实抓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批准,并印发各地执行。各地要按照省里《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明确具体调查任务,按照国家统一调查标准和要求,科学编制本地的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三)加强宣传,搞好培训。各地要制定土地调查宣传和培训实施方案,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向群众、向社会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宣传开展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为顺利开展土地调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国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对本地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各市县要认真执行分阶段成果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实施分级保障目标责任制,每个调查区都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将数据真实性与干部考核挂钩,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要建立奖惩制度,对按时保质完成土地调查任务的,要奖励;对实地调查结果与工作底图误差明显的,要查找原因,并及时纠正;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任务的市县,将暂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审批;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要追究相关技术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严格各项保障制度。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及规定,依法确定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并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工作;要依据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管理土地调查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对摸清我省土地家底,夯实土地管理基础,坚守耕地红线,促进各地节约集约用地意义重大,但此项工作由于国家提供基础图件的时间推迟,留给我们的实际调查时间仅剩一年多了,任务相当艰巨。各市县一定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既要分清职责,更要协同作战,确保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强我省土地管理和调控、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