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丈夫遇害身亡、膝下一双儿女尚未成年、老家四川又遭受了大地震,36岁的王女士生活陡然陷入困境。在审案时获悉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寻找社会资金援助。昨天,王女士获得了两家基金会捐出的首笔1.4万元善款。
去年8月3日凌晨2点左右,在海淀区永丰中路东侧路边,17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农民赵某、21岁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农民任某,将途经此地的王女士的丈夫罗某殴打致死。
案发后,赵、任两人很快被捉拿归案。案件在一中院审理期间,四川发生了强烈地震。法院判决:赵、任两人分别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5年、14年徒刑。同时,法院责令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任某共同赔偿罗某家属共31万元的各种损失。
但赵某犯罪时系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家住农村,无经济来源;第二被告任某也来自农村,家庭非常贫困。判决下达时,罗某一家在四川巴中的房屋已震塌;罗某父母年事已高,有病在身;罗某的两个子女均在上学,全家仅靠罗某妻子王女士在京打工的每月1000多元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
考虑到这些实际困难,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司法救助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最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下设的“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汉卓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冰律师开设的“7777博爱基金”,决定共向王女士捐助1.4万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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