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单学熙 通讯员党金生)为保证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今年7月1日至9月20日,北京将对外地进京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7月1日至7月19日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进京车辆,载客汽车须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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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9月20日,进京的外地机动车须符合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汽油车须符合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须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绿色通道”车辆除外)。7月20日至9月20日,进京的外地机动车(含持有北京市区通行证的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限行范围:7月20日至8月27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8月28日至9月20日,北京市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及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的限制,但仍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同时,有关部门还规定了不再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并且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的机动车:1.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运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车证底色为黄色的场馆外围和场馆临时车证车辆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2.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3.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车及经批准的临时入境车辆。
此外,7月1日至9月20日,禁止货运机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以下车辆除外:1.“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货车;2.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3.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运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4.经北京市安监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为北京市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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