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24日电(记者李泽兵)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提高经济适用房受益率,未来三年呼和浩特市将投资77.18亿元建成经济适用房近6万套,竣工面积380万平方米,解决61771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
此次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当地平均水平80%的家庭,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房、已参加集资建房、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除外。居住在呼和浩特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因旧城区改造及土地征用的被拆迁人,也在受益人群之列。
据悉,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基本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在经济适用房产权方面,经济适用房被认定为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购买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如果确需转让,也必须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当地政府仍有回购优先权,但回购后仍须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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