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6月25日消息 (记者蔡福津)江西省近日出台政策,放宽受灾群众户口迁移到江西的条件,同时,为灾区群众开设“受灾群众办理户口和暂住证绿色通道”。
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称,因灾家庭成员伤亡和财产受损严重,灾后生活困难,已来赣生活、学习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灾区困难群众,可根据自愿原则,经县级公安局(分局)审核后,允许在赣办理落户手续。
另外,江西公安机关还开辟“受灾群众办理户口和暂住证绿色通道”,为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手续齐全的,户口准迁手续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迁移落户、《暂住证》办理当场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做好解释说明,避免群众跑第三次;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主动上门服务。同时,从6月24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三年内,江西一律免收灾区群众来赣务工、暂住时办理《暂住证》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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