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5人坐8人,“贪吃”轿车被罚 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
营运车辆不准超载,私家车呢?昨日,一辆非营运的比亚迪F3核载5人,坐了8人,又未张贴临时号牌,被处以扣3分,罚款400元的处罚,乘客被强制分流。
事件
私家车核载5人坐8人被查
昨日是郑州市第三个奥运交通安全宣传日。无牌无照、超员超载是当日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内容。
昨日14时许,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民警李国杰和占耀文正在黄河东路和众意西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比亚迪F3轿车沿众意西路自南向北通过路口,轿车前后都没有悬挂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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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杰将车拦下,要求查看司机行车证、驾驶证,司机摇下车窗,李国杰发现车内黑压压一片脑袋,打开车门一看,副驾驶座上,一女子坐在一男子腿上(后证实是其丈夫),怀里还抱了一个小男孩。后排座位上挤了4个人:3个成年女子、1个男孩。
最后,司机从车内拿出一张临时号牌“豫A21776”。
昨日下午3时许,轿车司机程志菊说,她家是原阳县的,昨日中午1时许,她的奶奶、母亲一行7人从信阳老家来探亲,在航海路和机场高速交叉口附近下长途客车,她开车到路口接到了家人。
虽说2006年就考取了驾照,程志菊说她实际上没开过几次车,接到家人后,她在郑东新区转了一大圈,也没找到往原阳去的路,结果走到黄河东路和众意西路交叉口时,被民警拦下了。
昨日下午3时10分许,民警对超载轿车作出处罚,这辆比亚迪F3属非营运车辆,核载5人,实际上坐了8人,超员超过20%,被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车上乘客被强制分流;同时,因轿车未张贴临时号牌,处罚款200元。两项合计,车主程志菊共被处以罚款400元,扣3分。
提醒
这些行为已违法 私家车得注意了
民警表示,其实除了超载属违法外,还有一些私家车主们习以为常的交通行为是违法的。今后,警方将重点治理私家车超员、超载的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交通行为还有以下4种:
私家车载货 民警说,私家车主不能因为车是自己的,就想拉什么拉什么,例如私家车运载桌椅板凳就已经违法了。违规载货,按规定可处以50元罚款。
违法停车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员在现场拒绝立即撤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处以罚款200元、拖移车辆。
违反交通管制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处罚款1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未张贴保险标志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放置保险标志的,可扣1分、罚款200元、扣车。(商报记者 何彦波 报料人 史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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