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涉黑案”终审维持原判 32人领刑2公司受罚
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丁轩) 日前,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定远县人民法院对张××等32人涉黑案作出的一审判决:32名涉案人员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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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绰号“羊蛋子”的被告人张××,自1998年刑满释放以来,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回归人员,先后纠集多人,在来安县城乡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逐渐形成一个结构较为紧密、人员相对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自1998年以来,该犯罪组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共12起,赌博2起,敲诈勒索3起,强迫交易4起,串通投标3起,行贿1起,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起,包庇1起,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法院认定主犯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赌博、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8宗罪名。
为了审理好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张某某等3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项罪名的特大涉黑团伙案,指定管辖的定远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阅卷、庭审、审判场地、人员车辆调配、安保、新闻报道等工作,均作周密部署。据统计,该院庭审用时6天,参加庭审的被告人、辩护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70余人,旁听群众200余人,调用市、县公安、武警和本院警力200余人。该案圆满审结,既是对基层法院办理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保障能力的一次检验,也向社会展示了基层法院刑事法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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