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怡 实习生 刘彦利 制图 邬思蓓
前一分钟还和同事在宿舍喝酒聊天,上了厕所回来竟然满头是血,神志模糊。在上海诺洁针织有限公司工作的谢宏胜,因脑部摔成重伤至今还躺在医院内接受救治。
上趟厕所摔成重伤
谢宏胜是上海诺洁针织有限公司的一名熨烫工。去年7月12日中午,谢宏胜买了几瓶啤酒提回宿舍和同事一起喝。几瓶过后,他去上了趟厕所,当他再次回到宿舍时,同事们吓了一跳。此时的谢宏胜满脸是血,人也昏昏沉沉。
大家立刻将这一情况向公司反映,公司忙派车把他送到了浦东仁济医院。医生诊断,谢为重型内开放性颅脑外伤。诺洁公司为谢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
工伤认定均被否决
经过医院的全力救治,谢颅脑仍大面积损失,脑积水,丧失了行为能力,失语、失忆,急需手术修补缺损颅骨和V-P分流术,但此时,诺洁公司不再为谢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诺洁公司认为谢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因此不属于工伤范围,拒绝承担责任。
巨额治疗费用令谢家一筹莫展,2007年12月,谢妻向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可有关部门不予支持。谢的家属又在2008年2月要求行政复议,但复议结果还是不支持认定为工伤。
无奈,谢的家属将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上海洁诺针织有限公司作为 “第三人”,也坐在被告席上。
要求法院重新认定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认为:谢宏胜受伤当天,既不是国家法定假日也不是公司制度化休息日,当时其它车间也在开工,因此应是上班日。谢宏胜当时没有活儿干,是在宿舍内工作待命。而该公司提供的工人工作量记录中,7月份的记录有明显涂改痕迹。
其次,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谢是在厕所内受伤的,真实的出事地点应由第三方提供。再次,诺洁公司提供的证明受伤人没有上班的证据系为利害关系人陈述,缺乏证据力。因此,原告方要求法院撤销相关的工伤认定书,重新认定原告的工伤。
被告方认为,国家对企业的双休日并没有做出规定,只规定企业应保证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而休息时间可由企业自行安排。所有笔录可以证明,7月12日整个车间并没有活儿干,谢喝酒后在厕所里受伤,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车间主任在11日时就告知他们第二天无需上班,因此也不属于原告方所说的工作待命。据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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