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6月27日消息(记者彭建军)在日前召开的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法服务”原则,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做到“三个并重”:
一、打击与保护并重。
按照“打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原则,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以及带有明显区域特点和职业特点的团伙犯罪,整治一批治安问题突出的流动人口聚居点,降低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率。同时,强化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农民工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管理与服务并重。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整合相关资源,推广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积极协同劳动、计生、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较多的村(居)设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办公。总结推广暂住证、婚育证、就业证“三证合一”的管理模式,实行居住证“一证式”管理。加快建立省级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整合各有关部门组建的流动人口协管力量,按照500:1或出租房屋50:1的比例组建统一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积极推行全省户口网上迁移,切实方便群众。
三、指导与协调并重。积极发挥省综治委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认真总结各地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要对“一站式”和“一证式”管理模式进行跟踪完善,推动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跨上新台阶。主动提请人大等有关部门,加快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居住证制度,力争年内出台《居住证申领办法》,促进对流动人口就业、就医等方面权益的保障。此外,认真抓好《福建省公安机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十项新举措》等服务措施的落实,在户籍、交通、边防、消防、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