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6月27日电(记者张进林)记者从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为促进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青海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建立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实施办法》,以有效的联动机制保障失业和低保人员实现就业。
据了解,这种新的联动机制是指,城市困难居民家庭在申请或正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时,其家庭成员符合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的,可通过组织就业前培训或再就业活动,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解决生活保障问题。同时,对暂时无法实现就业、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通过落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从而形成两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以达到良性循环的一种机制。
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还规定,就业服务对象未做求职登记的、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接受推荐就业的、不接受就业培训的或是拒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不予办理纳入城市居民低保手续或停止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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