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2009年6月30日前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换发2009年新版资格证书,旧版证书届时作废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张丽辉)今天召开的全省职称工作会议透露,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
通过普查登记,建立省、市、县三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旨在切实强化我省专业技术相关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信息化管理,从根本上遏制和打击各类相关证书的制假造假行为,为各级党委、政府制订出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重要决策和有关规划提供准确数据。
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完成。凡在我省工作并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的在职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均属普查登记、信息采集范围。持有2009年6月30日之前颁发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中取得省内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中直驻冀单位委托我省代为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普查登记、信息采集,换发2009年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旧版资格证书届时全部作废。持有民办科技单位、乡镇企业、农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进行普查登记和信息采集,不再换发2009年新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