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姜葳)7月1日起,本市低保、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金等5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均将上调。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2008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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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月增70元
按照7月1日起将执行的新规定,2008年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730元、每小时4.36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00元、每小时4.6元。
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增幅将近11%。据悉,该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低保标准调整至390元
根据新标准,今年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由现行月人均330元调整为月人均390元,提高60元。
这意味着,城市户籍居民家庭若人均月收入不足390元,可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低保申请。
失业保险金月均增80元
同时,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也将上调,将由现行的平均标准476元,调整为556元,平均增加80元。
据了解,北京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按照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共分为5个档次标准,去年为422元(保险累计缴费不满5年者)、449元(满5年未满10年者)、476元(满10年未满15年者)、503元(满15年未满20年者)、531元(满20年以上者)。昨天,各档次标准调整的具体数额未公布。
标准调整后,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随之增加80元,由现行标准258元上调至338元。
工伤生活护理费月增317元
北京市现行工伤定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伤残津贴由2007年人均1481元/月,增加到2008年人均1721元/月,人均月增加24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2007年人均810元/月,调整为人均945元/月,人均月增加135元。
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其标准今年拟由2007年人均855元/月,调整为2008年人均1172元/月,人均增加317元/月。这是今年社会保障各项指标中,调整幅度最大的一项。
退休人员养老金
最低标准月增100元
北京市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将调整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
其中,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675元调整为775元,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592元调整为682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养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527元调整为607元,每人每月增加80元。
权威追访
低保标准上调 9年来力度最大
从7月1日起,本市低保标准上调至每月人均390元,比去年上调60元。昨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9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另外,享受分类救助最高标准的城市“三无”人员救助系数不变,但调整后的金额是去年的近3倍。
昨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从去年7月1日起,民政部门委托市统计部门派出城市调查组对全市1000户低保家庭的生活状况实施了全程记账式跟踪。此外,统计部门还常年调查3000户其他阶层居民支出情况。结合政府财力物力等因素,民政部门已确定今年低保标准比去年上调60元,为390元。该调整意见昨日刚刚经过市政府办公会审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标准,今年将成为北京市自1999年9月1日以来,9年间对社保各项标准进行的11次调整中,低保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相关人员表示,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以来物价上涨持续时间长、幅度大,尤其是粮油、肉价等涨幅较高所致。
从2006起,本市开始对特殊困难的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救助”办法,按照5%、10%、15%等不同增加系数实施救助,着重照顾城市“三无”人员、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症病患者等群体。
据透露,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享受分类救助的三类特殊城市低保对象救助系数将维持不变,低保标准上调后,三类人每月所享受补贴数额分别提高69元、66元和63元,提高幅度是去年的近3倍。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本市还将对低收入群体出台认定标准。“很多职能部门都希望援助低保边缘家庭,但对于‘低保边缘家庭’这个概念,此前一直缺乏界定标准。”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受北京市政府委托,民政部门现已完成测算,这一标准预计下周公布。
晨报记者 赵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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