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6月28日电 (郭鹏)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占用正常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对擅自违规招收复读生者,将对校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河北省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全省统一中考外,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变相招生考试;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在规定范围以外招生;不得违反规定到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以奖励钱物等形式招揽生源。
在此次会议上,河北省22家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校长还签订了2008年规范招生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擅自扩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