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粮库存不得少于10天
为保证粮油产品不断档市粮食局出新规7月1日起米面油销售实行每日一报
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粮食局获悉,该局日前公布了“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试行规定”,明确规定,在市场正常状态下,经营粮食的重点零售商业企业要保持10天以上正常销量的大米商业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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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除了要求粮食加工企业在不同市场情况下对原料粮要有不少于5天、不多于30天的库存量,还规定了粮食收购企业和商业零售业成品粮的库存。
规定称:在粮食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时,粮食收购和销售企业最高库存一般不应高于上年度正常经营情况下按月平均销售量计算14天的原粮(成品粮)库存量。在市场正常状态下,经营粮食的重点零售商业企业要保持10天以上正常销量的大米商业库存。
记者了解到,在已经公布的北京市第一批粮油库存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中,除了各区粮油贸易公司外,还有古船、京粮、绿宝等生产企业,以及物美、京客隆、超市发等零售企业,一共24家。
北京市粮食局表示,公布这一规定主要是为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稳定北京市粮食市场。规定最低粮食库存量,主要是在粮食市场价格频繁波动时,保证粮油产品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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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米面油销售每日一报
本报讯(记者张鑫)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粮食局证实,从7月1日起,北京97个粮食监测点全部启动日报制度,米面油销售情况每日一报,内容除了价格外,还把库存量和交易量作为监测重点。
为及时掌握“粮情”,从7月1日起,北京97个监测点对米面油三大民生食品启动日报监测。同时,重点监测因交通运输限控措施带来的主要粮油品种流通量、库存量的变化。
据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97个监测点覆盖粮食零售、批发、加工、仓储企业。信息统计后将有专门人员进行分析,一旦有粮食价格和保有量等重大异常,监测点可直接报呈北京市粮食局。
记者了解到,此前本市粮食的价格信息每3日报送一次,而交易量和库存量更是多出现在月报甚至年报中。
而此规定实施后,政府将第一时间掌握粮食行情波动,及时调整保障措施,根据事态轻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北京储备粮。北京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的储备粮库存足够保证京城市场半年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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