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29日专电(记者王汝堂)山东曹县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庭长王心同退休后,骑着自行车在齐鲁大地义务普法,历时2年零6个月,行程2万多公里。
在义务普法的两年半时间里,王心同走遍全省所有县市区,访问了140个人民法院,400多个法庭,500多个司法所,向企业、机关、学校赠送法律书籍4000多册,沿途为农民上法制课500多场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0多场。
王心同是从基层法庭的书记员干起来的,当过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曾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18次获得荣誉称号。2003年退休后,他就筹划自己的义务普法齐鲁行。
2005年12月,他骑着一辆自行车,驮着自己的行装和修车工具,带上几十公斤的法律书籍开始了义务普法的行程。
从鲁西南平原到黄海之滨,从沂蒙山下到黄河两岸,王心同的足迹踏遍了齐鲁大地。在集镇上,他为围上来的群众上法制课,宣讲法律知识、调解民事纠纷、赠送法律书籍;在法庭、司法所,他与同行交流工作经验,搞社会调查;在学校,他为学生上法制课。
王心同告诉记者,他最多时一天骑90多公里,渴了喝口随身携带的水,累了坐下来休息会儿,然后继续前行。晚上他一般睡在基层法庭里,如果不巧,就找个旅馆睡下。
两年半的时间里,他在宣传法律的同时也调解了很多纠纷,许多面临激化的矛盾都被他化解。有人问王心同:“你都60多岁的年龄了,放着清闲不享,费心、费力又搭钱图个啥?”王心同说:“每个人对快乐的理解不一样,宣传法律是我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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