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判虽然早已是我国一项宪法原则,但很长时间这个原则仅停留在纸上,司法实践中,也很少去触碰这个司法禁区。1998年,北京一中院勇敢地喊出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扇公开审判的改革大门从此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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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扇门折射出的,是中国民主与法治点滴前行的进程。
6月19日上午9点,首个当事人提出的再审听证会在北京市一中院举行。除了双方当事人外,几十家媒体也参与了这场再审听证。
提起此次再审听证的当事人——北京科技职业学院的代理人称,该学校曾在2004年10月,将教工食堂餐厅租给汪先生,而汪先生也已经支付了租金。但在2007年8月汪先生进驻前,学校不同意履行该份协议,汪先生因此起诉要求解除与校方的合同,并要求学校退还自己18万元的租金。
经过两审法院的审理,最终认定学校方面违约,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校方将18万元租金返还给汪先生。
也正是从6月19日起,民事案件能否再审,不再由法官单方说了算,而是当事人可申请再审听证。一中院首次向社会公布上述措施,并从即日起开始正式推行。
让当事人各方亲自参与法院查明争议事实的过程,以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加强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得以实现。这是一中院不断丰富公开审判制度的又一项重要的举措。
然而,“公开审判”这一普通的司法程序,虽然法律上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依然还是禁区。而北京市一中院,大胆尝试突破禁区,一步步地真正实现“公开审判”。
公开审判的破冰之举
1980年6月17日上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被告携带斧子和自制火枪抢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东城区一家储蓄所的案子,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18日的《人民日报》对这次庭审作了报道。
这次庭审之所以引起媒体的注意,是因为这次庭审现场与平常不一样,除当事人和必要的法院工作人员外,有不少 “外人”旁听。这些旁听的“外人”有驻华外国使节、专家、外宾和记者,他们被允许旁听,是经有关部门特批并有组织地参加这次庭审,只能说这是一次特殊的公开审判。
1993年,赵刚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读书。他说,学校组织去法院参加庭审的活动是他大学生活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知道要去神秘威严的法院观看实实在在的审判活动,他兴奋了好一阵子。赵刚回忆,实际上整个审判活动跟他的想象有一定差距,他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法庭设施很差,和现在没法比,法庭也很小。
虽然这样,此后赵刚还希望再能参加这样的活动,他认为大学生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里的理论和现实中的法律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封闭的庭审现状,后来赵刚再也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赵刚的遗憾已成为历史。5年后,1998年6月10日,北京一中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年满18周岁的公民凭有效证件均可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新闻记者在文责自负的前提下可采访报道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
掷地有声的承诺炸开了中国公开审判这扇锈迹斑斑的大门,关闭了太久的沉重大门刚一开启,倏地照亮了中国公开审判这块司法禁区。
6月1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案子,这起海南民源公司董事长马玉和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案成为了共和国有史以来真正公开审判的第一案。具有历史意义的该案自然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当时庭审现场就有30多名记者旁听。国旅总社工作人员杨先生是当天80名旁听群众中的一员,进入法院前,他用身份证换领了一张旁听证,这张旁听证成为见证了历史的我国法院的首批旁听证之一。
北京一中院阳光审判举措实施后,反响出人意料的热烈,一时间好评如潮。《北京晚报》评论:一中院干了一件还权于民的事情,这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又一座里程碑。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里说:今夏很透明,法院开始将透明交给大众。1998年是值得载入法治史册的一年。
电视直播庭审全过程
公开承诺后的一个月,一中院的又一次“破冰之举”再次轰动全国,电视全程直播庭审过程在这里尝试。
7月11日,是“98中国电影第一大案”开庭的日子。这是一起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经过了5个多月庭前庭后的紧张较量,八一、北京等10家电影制片厂状告北京天都电影版权代理中心和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侵犯著作权案在今天终于要水落石出了。
清晨7点多一点,法院门口已经热闹了起来。天空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但四面八方赶来旁听的群众已经排了长长的队伍,等着领取旁听证。
不到8时,400多张旁听证就被一抢而空。热情的群众通过设有“请主动出示证件”提示牌的门口按要求有序地进入法院。由于法庭容量有限,所以仍有一部分人被拒之门外,但他们没有遗憾,因为还有另一扇更大的门向亿万群众敞开着——中央电视台将全程直播此次庭审全过程。
8时45分,审判长孙建宣布:今天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具有历史意义的庭审正式开始,中央电视台6台摄像机从不同角度对准审判大厅,以直播的方式把庭审实况传进千家万户。
直播的方式采用的是前后期切换,法庭审判和演播室专家讲解相辅相成。镜头里正襟危坐的法官和双方当事人都显得有点紧张。面对镜头,代理律师却情绪激昂,导致了预计3个小时的庭审直到13时零5分才结束,中央电视台对庭审也全程直播了将近5个多小时。因为超时,央视一些预定的节目只好作出调整。
中央电视台为这个庭审直播节目特设了热线电话,整个节目过程中,热线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全国各地的热心观众大多对此次庭审的公开性和通过电视直播的普法方式表示赞同。
曾参与过该次庭审直播筹备工作、现一中院办公室副主任王旸说:“由于以前根本没有过类似的经验,为这次大胆的尝试,我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因为还要电视直播,根本不容许我们有任何闪失。进门的安检工作是必须的;工作人员的着装、仪态都严格要求;400多人旁听群体的现场秩序维护和媒体记者的安排也制定了周详的规则;事先设想了各种可能会发生的突发事态,也都预备好了应对措施;甚至直播的灯光强度都考虑到了,跟专业人员进行请教并和电视台协商,让灯光的强度既能保证直播的需要,还得考虑不能让法官由于过强的光线引起视觉疲劳;还为旁听群众预备了大量的备用雨伞……”
公开审判的探索与改革,北京一中院勇敢地迈出了影响深远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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