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30日电(记者孔博 肖文峰)广东东莞一保险业务员为了归还因为偿还赌债而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将他人连同自己的轿车一同烧毁,试图以假冒自己被害的方式来骗取保险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一审判决该案被告人谢建文犯故意杀人罪、挪用资金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建文原为某保险公司东莞塘厦支公司的业务员,2006年6月,谢建文因参与赌博六合彩输掉70多万元,为偿还赌债,谢建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保费,并以后次挪用的保费归还前次挪用的保费。至2007年6月,谢建文挪用公司保费共计436879.1元没有归还。
2007年6月23日21时许,谢建文与同事杜妙华等人在东莞市塘厦镇某娱乐城喝酒时,想到自己和公司先后向三家保险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5627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又想到杜妙华还没还清欠自己的20000元钱,遂萌发将杜妙华烧死在自己车里、制造自己被烧死的假象以骗取保险金的念头。喝完酒后,谢建文假装开车送杜妙华回家,趁其昏睡之机,从加油站购买了一桶汽油放在其脚下,然后将车开至塘厦镇某中学附近,见周围没有人,便将车内汽油点燃,将杜妙华和轿车一同烧毁,作案后逃离现场。
谢建文逃至广东省河源市后,打电话将事情告诉其姐夫钟某,让钟向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案,谎称谢建文被烧死在车里,以期获得人身保险和车险的保险赔偿,并称如果钟某不会操作,可找熟悉保险业务的谢建文的侄子谢某华。钟某便谎称谢建文下落不明让谢某华向保险公司申报索赔。后因鉴定出死者不是谢建文,理赔没有成功。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谢建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谢建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某309411.3元。
宣判后,被告人谢建文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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