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30日电在台湾“立委”、三大货运业、游览车业者的集体要求下,“交通部公路总局”上午和业者开会达成共识,预计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免征货运、游览车汽油费。“公路总局”估计,汽油费免征半年,“交通部”将少收15亿元。
据台《联合晚报》报道,“公路总局局长”陈晋源说,最后的核定权在“交通部”。今天与会的“财政部”代表也表示,汽油费属于专款专用的规费,使用单位是“交通部”,尊重“交通部”的决定。
据了解,目前全台湾约有十万量货运车,游览车和货柜车各约一万多辆。“公路总局”预估,货运、游览车汽油费免征半年,每辆车约可省下一万多元汽油费,和当局发给大客车、计程车的油价补贴相当。
汽车货柜、货运、路线货运三大公会表示,今天的协调会,业者原本提出五项诉求,包括:免征汽油费、牌照税、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营业税、给予油价补贴。陈晋源说,其他四项诉求涉及修法,“比较不可行”,暂时不考虑。 (来源:人民网-海峡两岸频道)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