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形势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应有作用,必须走出若干认识误区,正确履行维护职能,全面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坚持中国工会的性质,体现中国工会的地位,全面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突出维护职能,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关系变化,顺应职工群众期待,发挥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
坚持正确的工会维权观和维权方式
中国工会坚持从职工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矛盾统一体,劳动关系矛盾具有非对抗性的特点出发,遵循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在维权方式上主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因此,我国工会的维权宗旨、维权理念、维权方法更有利于发挥工会的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更有利于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也才能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
坚持维护职工队伍内部不同群体权益的统一
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工会组织,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必须“全面”,履行维护职能必须“突出”,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对象上,既要维护不同所有制产业、服务业工人的权益,也要关注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乃至公务员。当然,毋庸讳言,工会要突出对一线工人特别是困难职工利益的维护和关注。二是在内容上,要全面维护职工群众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和社会权利。三是在理念和方法上,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尤其要突出依法维权。一手抓维护,一手抓提高
从职工的思想倾向、道德素质、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来看,总体上呈现健康和积极向上的趋势,但也有需要引起充分重视、正确引导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物质评判和精神评判的失重,关注眼前和关注长远的失调,危机意识和竞争信心的失衡。今天的教育培训是职工明天的竞争力,今天的科技创新是职工将来的爆发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提高职工素质也是对职工根本利益的维护。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实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在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必须建立在企业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工会的维护就会十分苍白和脆弱。因此,我们促进经济讲维护,促进发展讲保障,正是为了把维护职工的长远利益与具体利益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凡是企业效益比较好的企业职工经济等各方面权益的实现普遍好于效益差的企业。我们要把全力推动发展作为工会工作的第一要务,引导广大职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共同目标是维护职工根本利益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及工会等群众团体的共同责任。广大职工权益的实现和保障,从根本上讲要靠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会认真履行基本职责,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积极争取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只有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想党政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困难和愿望,积极争取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才能更好地履行维护职能。同时,我们还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同经贸委、劳动、工商、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广泛运用社会各方资源,实现工会维权从“单兵作战”向社会化维权转变,形成社会化的合力维权机制。确立工会代表职工和服务职工的观念
工会组织如何密切联系群众,克服行政化倾向?要积极研究因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探索一套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组织制度、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应该大力发扬“维护水平要上去,工作重心要下去”的工作作风,抓机制、办实事、转作风、求实效、促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方法,纠正把工会当做政府的一个部门,无所不能、无所不包;努力克服活动多、形式多,上面热、中间忙、下面应付、基层难以落实或开头轰、中间松、最后空的倾向;努力改进工会维权方式,从单纯活动型向依法维护型转变,不断提高运用法律进行维权的能力,从被动维权向主动维权转变,增强维权工作的有效性和源头参与的主动性,从个体性维权向整体性维权转变,不断增强工会维权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