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30日讯记者柴黎中国公证协会近日出台了《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3个行业规范,内容涉及目前公证业务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福家表示,此次出台的3个行业规范不同于以往常见的“细则”、“办法”,而是“指导意见”,从规范效力上看,不具有执行的强制力,更多的是指引和引导,为公证机构规范执业提供可以参考的范本,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从规范的内容来看,“指导意见”在内容、体例上不求全面,更具针对性,主要是把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的特殊要求规定明确即可。
据介绍,3个行业规范是对各地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的吸收和总结,它们的出台为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提供了具备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的行业规范。同时也是公证行业为界定公证机构的责任范围开展的一种有益尝试,对公证机构的执业行为是一种规范和约束,对其责任范围也是一种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