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富雄表示,未来依然会拒绝被任何人、任何势力所掌握,甚至择善固执,和而不同,“孤鸟”如昔。(中评社黄惠玟摄)
人民网7月1日电 台湾“监察院副院长”被提名人沈富雄今天在“立法院”指出,过去他支持的民进党是主张废除“监察院”,他接受提名是希望透过行动检验“监察院”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果没有存在的价值,他会在任期的最后两年,认真思考“监察院”的存废问题,并支持相关的“修宪”提案。
据中评社报道,沈富雄强调,以目前累积在“监察院”的3万多件案子中,不到90件是重大的案件,如果可以在半年内处理完,相信民间会对“监察院”改观。
他认为,由于“监察院”是“行政调查权”,主要是在查行政责任,并在处理案件完成纠弹后,送到“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结果失职的公务人员只受到记过和申诫,以第三届“监委”的案子来说,送到“公惩会”只有五分之一,这些案子的60%最后是以记过和申诫了事,显见“监察院”处理的都是小案。
尽管是小案,他指出,台当局却每年花新台币7亿元的经费给“监察院”,他以第三届“监院”为例,整整6年的时间,总共弹劾118案,如果分摊到27“监委”,每位“监委”每年提出不到0.7个弹劾案,可见制度上确实出了问题。
因此,他建议弹惩合流,监检合流等,未来透过“修宪”好好检讨“监察院”的定位。
最后,他指出,他曾经被党政高层形容为无法掌握的人,未来到了“监察院”,他依然会拒绝被任何人、任何势力所掌握,甚至择善固执,和而不同,“孤鸟”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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