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一鸣)针对目前部分出租车司机以计价器打印功能不好使为由,只向乘客提供储备打印发票的违规情形,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7月1日表示,乘客如遇到该种情况,可拒付车费。
自6月1日全市正式启用税控打印发票以来,大部分出租车驾驶员都能按章使用打印发票,但部分出租车司机为了节省开支,把在上一时间段打印出来的乘客没有索要的发票积攒起来,等到乘客到达目的地时充顶。
对此,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如果乘客接收了非所乘时间给付的发票,遇有交通违规纠纷或遗忘物品时,由于时间对不上,吃亏的是乘客。
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希望广大乘客都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车索要即时发票。如果驾驶员不提供“当期”发票,根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乘客可拒付车费,如有纠纷,可直接拨打市交通局执法支队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3130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