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钻股份注资案遭否
小股民起诉请求遭法院口头拒绝
备受市场关注的江钻股份注资“兑水”事件再获新进展,继小股民颜红于6月30日率先打响维权第一枪之后,江钻股份昨天公布的公告显示,江钻股份注资案遭到了中小股东的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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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方案遭否 立案前提存疑
6月30日是江钻股份股东大会召开的日子,本次股东大会只有《关于收购江汉石油管理局三机厂的议案》一项议案,因为大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的回避表决,大会实际上成为了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愿的场合。
根据江钻股份昨天发布的公告,收购江汉石油管理局第三机械厂的议案被临时股东大会否决。对于公司下一步的计划,是对原注资方案进行修改,或是制定新的注资方案,公司证券部一工作人员昨天向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计划,由于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外出开会,所以相关情况还不清楚。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表示,方案给否决了,也就说明小股民维权案件立案的条件不成立。
但此案的代理律师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刘陆峰却不这么认为。他表示,当初,江钻股份承诺在一年内 提出提案并完成注资,否则赔偿损失,而事实的情况是,公司在一年内没行动,这无关资产是否优质,方案是否通过。因此,目前,起诉的理由仍是具备的。
根据小股民颜红上访证监会和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显示,该公司大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高管张召平等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均被其要求依法对股民因大股东不兑现承诺造成的后果赔礼道歉,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本在股改方案当中承诺的是将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均不错的四机厂注入上市公司,临时推出的注资方案却仅是资质一般的第三机械厂,因此,引发了股民的不满。
另据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峰处获悉,起诉材料已经于6月30日交到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法院,但法院相关人士却口头通知该律师,要求其将诉状拿回,但并没有说明相关理由。至此,此案下一步的进展扑朔迷离。按照法律程序,不立案应该给一份书面驳回或者不予立案的正式通知。违背股改承诺 注资“兑水” 上市公司违背股改承诺事件已不罕见,但股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还尚属首次。因此,也就格外受到市场的关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江钻股份是一家湖北上市公司,2007年3月19日江钻股份实施股改,作为江钻股份的控股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在江钻股份股改中承诺,将在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由该局提出议案,通过增发或其他合适方式,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
然而,今年的6月14日,江钻股份的一则公告打消了投资者做了一年多的美梦,大股东中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将下属的三机厂审计评估作价1.89亿元,以出让方式转让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普遍预期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远高于三机厂的四机厂不在其列。江汉石油管理局赶在最后一刻推出的注资方案却是第三机械厂,这一大打折扣的注资方案引起了市场的广泛质疑。
根据江钻股份公告,拟置入的三机厂经营业绩一般,2005年亏损1789万余元,2006年盈利132万余元,2007年盈利986万余元。承诺突遭变脸 股价上演过山车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江汉石油管理局旗下共有4家石油机械制造企业,除上市公司江钻股份以及拟注入的第三机械厂外,还有第四机械厂和沙市钢管厂,其中四机厂是市场对江钻股份注资预期最高的一块资产。
对此,刘陆峰昨天向记者表示,如果这个承诺确实是一个保证的承诺,那么公司方面对它的保证应该履行,如果没履行造成他人损失应该给予赔偿。
据了解,自去年江钻股份实施股改并抛出股改方案以来,投资者纷纷加大对江钻股份的持有力度,江钻股份股价也一路攀升,曾一度从14.65元跳涨到最高时的39.68元。
然而,就在大多数中小股民纷纷杀进之后,江钻注资的变脸又导致公司股价急转直下。截止到昨天,江钻股份报收于8.17元。
在此期间,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以颜红为例,从2007年9月5日起,颜红陆续买入江钻股份股票。截至2008年6月25日,颜红尚持有江钻股份5000股,由于江汉石油管理局不履行自己的承诺,造成亏损73712.59元(含税费)。
6月30日是江钻股份股东大会召开的日子,本次股东大会只有《关于收购江汉石油管理局三机厂的议案》一项议案,因为大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的回避表决,大会实际上成为了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愿的场合。
根据江钻股份昨天发布的公告,收购江汉石油管理局第三机械厂的议案被临时股东大会否决。对于公司下一步的计划,是对原注资方案进行修改,或是制定新的注资方案,公司证券部一工作人员昨天向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计划,由于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外出开会,所以相关情况还不清楚。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表示,方案给否决了,也就说明小股民维权案件立案的条件不成立。
但此案的代理律师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刘陆峰却不这么认为。他表示,当初,江钻股份承诺在一年内 提出提案并完成注资,否则赔偿损失,而事实的情况是,公司在一年内没行动,这无关资产是否优质,方案是否通过。因此,目前,起诉的理由仍是具备的。
根据小股民颜红上访证监会和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显示,该公司大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高管张召平等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均被其要求依法对股民因大股东不兑现承诺造成的后果赔礼道歉,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本在股改方案当中承诺的是将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均不错的四机厂注入上市公司,临时推出的注资方案却仅是资质一般的第三机械厂,因此,引发了股民的不满。
另据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峰处获悉,起诉材料已经于6月30日交到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法院,但法院相关人士却口头通知该律师,要求其将诉状拿回,但并没有说明相关理由。至此,此案下一步的进展扑朔迷离。按照法律程序,不立案应该给一份书面驳回或者不予立案的正式通知。
违背股改承诺 注资“兑水”
上市公司违背股改承诺事件已不罕见,但股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还尚属首次。因此,也就格外受到市场的关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江钻股份是一家湖北上市公司,2007年3月19日江钻股份实施股改,作为江钻股份的控股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在江钻股份股改中承诺,将在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由该局提出议案,通过增发或其他合适方式,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
然而,今年的6月14日,江钻股份的一则公告打消了投资者做了一年多的美梦,大股东中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将下属的三机厂审计评估作价1.89亿元,以出让方式转让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普遍预期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远高于三机厂的四机厂不在其列。江汉石油管理局赶在最后一刻推出的注资方案却是第三机械厂,这一大打折扣的注资方案引起了市场的广泛质疑。
根据江钻股份公告,拟置入的三机厂经营业绩一般,2005年亏损1789万余元,2006年盈利132万余元,2007年盈利986万余元。
承诺突遭变脸 股价上演过山车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江汉石油管理局旗下共有4家石油机械制造企业,除上市公司江钻股份以及拟注入的第三机械厂外,还有第四机械厂和沙市钢管厂,其中四机厂是市场对江钻股份注资预期最高的一块资产。
对此,刘陆峰昨天向记者表示,如果这个承诺确实是一个保证的承诺,那么公司方面对它的保证应该履行,如果没履行造成他人损失应该给予赔偿。
据了解,自去年江钻股份实施股改并抛出股改方案以来,投资者纷纷加大对江钻股份的持有力度,江钻股份股价也一路攀升,曾一度从14.65元跳涨到最高时的39.68元。
然而,就在大多数中小股民纷纷杀进之后,江钻注资的变脸又导致公司股价急转直下。截止到昨天,江钻股份报收于8.17元。
在此期间,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以颜红为例,从2007年9月5日起,颜红陆续买入江钻股份股票。截至2008年6月25日,颜红尚持有江钻股份5000股,由于江汉石油管理局不履行自己的承诺,造成亏损73712.59元(含税费)。记者: 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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