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峥索要的好处费并非固定在8万元。“有的收了5万,有的收了10多万。”李峥说,其中大部分他都交给帮忙办事的“能人朋友”了,少部分自己留下。
刘先生等人交了好处费后迟迟拿不到房号,于是给李峥打电话询问。
去年5月份一名买房人催着李峥还款,软磨硬泡从李峥手中要来一张3万元的支票。该买房人拿着支票去兑现,结果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那是一张已作废的支票。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李峥以帮助购买天通苑地区的经济适用房为借口,骗走刘先生、高小姐等35人的“好处费”250余万。
在法庭上,李峥说事实并非如此。他称,托付他帮忙买房的人,都是积极主动将钱交给他,他并没有强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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