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绍兴县,师范毕业生要成为一名事业编制的教师,除了业务素质要求达标外,还被要求有自己的住房。
日前,一份由绍兴县教育局出台的“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考办法”,也出现对被录取人有住房条件要求的条文,遭到不少教师的质疑。
这份招聘人数为117名的“办法”,是4月16日出台的,招考对象为“2008年绍兴县户籍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2007年绍兴县户籍师范类毕业生在当年度公开招考中未录用的对象”。
该文件称:“试用期满后,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凡购房居住在柯桥城区(四个街道)的,经县监察局会同人事局、县房管局正式核准购房居住情况后,由县人事局、教育局办理转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知情人士称,绍兴县之所以鼓励大家在柯桥买房,是因为原先的绍兴县城成为绍兴市区后,绍兴县一直处于“有县无城”的尴尬境地。近几年来,随着楼市升温,柯桥也到了造城运动的高潮。
“这是变相推销柯桥城区的房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买了房子就能转为事业编制,这是人为地加了一道屏障。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