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平南县大新镇大新供销社新黎分社门市部楼房发生坍塌,导致2人死亡,7人受伤。大新镇安监办主任称,事发前10天,大新供销社已认定该楼为危房,并责令经营者停止营业。
房顶砸下压住九顾客 7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平南县大新镇新岭村新黎街,看到在一栋没了屋顶的老房子里,几个工人在拆除墙体,砖块和木头散落一地,房子周围还拉着警戒带。
贴在一楼墙面上“危房,行人勿近”的告示表明,这就是那座坍塌的楼房。
据目击者李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在6月30日下午1时50分,那天正是圩日,街上非常热闹,而他正在街市上摆卖东西。下午1时许,一场大雨突如其来,持续了半个小时。他看到对面一家炒粉店的生意非常好,店面里挤了十几个人,有的在吃粉,有的在喝酒,有的在玩牌。
李先生说,雨停半小时后,他突然听到一声怪响,并看见炒粉店老板从靠近街边的锅台旁跳了出来。紧接着,随着“轰”的一声巨响,房顶突然砸了下来,由于速度太快,仅两三个身手敏捷的人逃了出来,其余的人全被压在底下。而同一栋楼的一家杂货店也被坍塌下来的屋顶砸中,幸好一根横梁为里面的人撑起了逃生空间,杂货店的人才安全逃出。
周围的群众闻讯纷纷赶来救援。在相关部门人员到来之前,群众已经挖出了被压的9个人。随后,县、镇政府及消防、120、安监、供销联社等相关部门纷纷组织力量前来增援。但不幸的是,一名老人当场被砸身亡,在120救护的过程中,又有一名重伤者不治身亡。
“7名伤员已经被送到县人民医院及附近的大安医院,并且都已无生命危险。”6月30日晚,大新镇党委书记谭监平告诉记者,事发后,该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事发前10天被确认为危房 从事发现场回来后,记者前往平南县政府进一步了解情况,但一些部门纷纷称对此事不知情。
7月1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大新镇。该镇安监办主任马驰告诉记者,早在6月20日,大新供销社就对该房子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该楼为危房,并发出通知,责令经营者停止营业并撤出人员。此后,记者在大新供销社办公室看到了一份《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检查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检查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隐患鉴定栏写着“严重危房,部分已出现塌落,不能再作经营场所”,检查单位为“平南县大新供销合作社”。
大新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王勇告诉记者,新黎分社的门面大约80平方米,分作两个店面,一间作炒粉店,一间作杂货店,黎有汉承租两间店面后又转租给他人经营。他们已将检查通知书发给黎有汉,但他却表示“出了事,由我自己负责”。记者想向黎有汉核实此事,却一直联系不上。
同街许多老房子都漏雨 在新黎街上,记者看到,两旁的房子都呈暗灰色,其中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老房子,而且大都是砖木结构,看上去岌岌可危。
那栋倒塌的房子建于何时?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告诉记者,大概是上世纪50年代建的,但具体是哪一年他们也不知道。
“倒塌的那房子其实很早就有问题了,一下雨就会漏雨,墙面也会渗进水来。”旁边一名老伯无奈地告诉记者,由于当地经济欠发达,一些存在危险的房子对于业主来说也很宝贵,所以修修补补,能住就住,也没人考虑太多。“其实,我们租来做生意的这排老房子都是单位房,都有同样的情况,但是跟上面反映,也没人理。”这位大伯补充道。(南国早报见习记者温晓薇)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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