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陷阱:逾18亿元非法集资案透视
1.5万多个家庭不幸卷入,参与集资百姓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近8亿元……当吉林历史上最大的非法集资案——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原形初露时,其所精心设计的高息揽储、增资扩股、出售原始股、美国上市等各式集资陷阱,开始逐渐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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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返利
引来3.4万人前赴后继
“家里用来保命的2.5万元积蓄全都交给‘海天’了,现在的生活别提有多难了。”年近六旬的吉林市民张志敏数天前难过地对新华社记者说。她的在一旁的同龄丈夫张亚民则满脸忧郁、沉默少言。2006年,当他俩把家里仅有的2.5万元积蓄交给海天公司后,不仅没拿到预想中的利息,连本金也无影无踪,使靠领取低保过日子的困窘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海天公司的非法集资范围涉及吉林、长春、通化、延边,及天津、唐山和大连等地1.5万多个家庭。
1999年成立的海天公司,主要从事染料、化工产品等业务,法定代表人王希田。2002年后,海天公司先后成立了新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新龙化工厂)、吉林省汇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措拉有限责任公司。从2002年12月起,王希田等人开始以“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项目”向社会集资。从最初的2个月返利20%,到3个月返利25%……
有高出银行同期利息近百倍的高利息诱惑,有“叔十二碳硫醇”项目的高科技迷惑,利用讲课、带人看厂房等强势宣传,加上一些省级先进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等称号,集资款源源而来。与此同时,海田公司还采用与传销类似的方式扩大集资规模:如果投资(集资)人拉来“下线”,公司即从其“下线”的投资额中提取最高8.5%的额度奖励“上线”。
年过半百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妇女高淑芬,便是在2003年9月被同学介绍“投资”海天后,开始疯狂发展下线的。仅2004年她便发展出了16条二级代理线,很快她的下线达1000多人,参与投资额过亿元。
就这样,一个总数达3.4万人次的集资参与者,前赴后继地掉入海天陷阱。
海天陷阱
非法集资“四部曲”
数以万计的人群之所以相继掉入海天陷阱,主要在于其非法集资的花样不断翻新,欺骗性、诱惑性极强。吉林、长春、通化和延边等市(州)公安局侦查后发现,海天公司自2002年至2006年间先后走出了高息揽储、增资扩股、出售公司原始股、赴美国上市等非法集资“四部曲”。
高息揽储
2000年12月,海天公司与某化工学院签订“叔十二碳硫醇生产技术”转让协议,王希田花90万元购买了化工产品——“叔十二碳硫醇”的生产技术。随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技术拥有方不承担从实验室试管研制阶段必然成功转化到工业化生产阶段的保证责任。王希田在存在较大技术和资金风险的情况下上马了这一项目。
之后,自2002年12月起,王以“叔十二碳硫醇”项目缺少启动资金为由,未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以高于银行同期利息近百倍为诱饵,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高息集资,一开始3个月为一期,利息15%至20%不等,另付5%服务费给中间介绍人。
然而,这一向公众高息集资活动在进行了几十天后,被有关部门叫停。2003年3月,吉林市公安局对海天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5月,王希天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增资扩股
如何才能继续集来更多公众资金?从2003年3月起,王希田决定不再采用简单的高息揽存方式,而是让参与投资的群众与海天公司股东签订委托协议书,并以股东增加注册资本金名义投入海天公司,每半年支付15%的利息,同时另付8%代理费予介绍人。至2003年12月1日,海天吸收的公众存款已接近3000万元。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高额回报的形式,实行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行为,是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特征。”中国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副主任旷仁山指出。
2003年12月13日,吉林市公安局将王希田等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将近一年后的11月2日,吉林市龙潭区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宣布:“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裁定中止审理。”
随后,王希田等人拟订新的集资方案,以“增资扩股”名义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将存期改为6个月,将海天公司股东增至48人。股东下面再设小股东、代理、小组长,所有集资款按建制逆向通过股东报单,投资者以委托人身份委托股东存入海天公司,海天公司开具标有股东姓名、存款人姓名和集资金额的“职工内部股持股收据”。与此同时,将集资中心转移至长春、延边等地区。
出售公司原始股
整个“集资”盘越滚越大,而公司并没有真正的盈利项目,难以偿还参与集资群众的高额本息,集资活动难免有“崩盘”的危险,于是王希田再次变换集资手段,分别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申请交易内部产(股)权并获批准。
不过,产权(股)交易场所并非股票交易场所,其交易的是产权而不是股票,在产权交易中心申请交易产权的“门槛”要远比“上市”低。吉林省公安厅的有关专家认为,王希田故意混淆“产权”和“股票”的概念,将集资群众手中所谓“增资扩股”的单据说成海天公司“内部股票”,并在公司设立证券部,允许“持股人”更名,造成所谓“原始股”买卖、交易的假象,蒙蔽了群众。
据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冯建新介绍,仅以产(股)权一项,海天公司即欠股民约3亿元。集资者的集资款海天公司根本无力偿还。
于是,王希田使用“转单”的手法继续他的集资骗局,并把付息周期延长为一至三年,欲将事态拖至几年以后。
不过,就是在这种债务缠身的情况下,公安部门侦查发现,王希田在2004年到2006年3年间竟去了46次澳门,主要活动就是赌博,其在澳门、菲律宾、美国参与赌博,经查输掉集资款4000多万元。记者在相关调查文档中看到,王希田在澳门博彩时,竟把公司有关办公楼做抵押。
梦想赴美国上市
王希田是个“敢想敢干”的人,下一步,他想去美国上市,那里将是海天债务解局的最终出路。2005年,王希田的海天公司以33万美元收购了美国柜台交易板(OTCBB)中的壳公司(美国无边界公司),欲将国内的海天公司装进壳内,以变相达到海天公司在美国上市的目的。
王希田向股民许诺如上市成功,股民手里的“股票”将变成美国股市的股票,每股认购价5美元,可给投资者带来成倍利润。
那么,海天公司到底能否在美国挂牌交易?有关专家指出,海天公司虽然在美国OTCBB市场买了个壳,但要利用这个壳真正挂牌交易,相距还有十万八千里。OTCBB只不过是个会员报价媒介,并不是发行公司挂牌服务机构。在这里,花上几万至几十万美元即可买个壳公司。对于多年来没有利润和经营业绩而只靠非法筹资的海天而言,其进入美国主板挂牌可谓痴人说梦。
这个大窟窿
就是生产黄金都补不上了
无论是高息揽储、增资扩股,还是出售原始股、赴美上市,海天公司对外集资的“幌子公司”与核心项目,都是新龙化工厂的主导产品“叔十二碳硫醇”。那么,“叔十二碳硫醇”究竟能为海天带来多少利润?
根据海天公司的规划,“叔十二碳硫醇”计划年产3000吨,全部供应吉化公司。不过,根据吉林市公安局事后在吉化公司的调查,吉化公司月需75吨,年需求量仅900吨左右,且需经检验合格才能备案参加竞标,新龙化工厂并没有在吉化公司备案。甚至没有完整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缺少必要的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吉林市安监局也表明新龙化工厂的项目没有经过项目验收审查,至今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5年底,新龙化工厂在试车7天后停止生产,也就是说,“叔十二碳硫醇”至今并未真正投产,更未对外销售过。其实,即使开动了机器对于已经走上不归路的海天来说,也已难有实质作用。当时的项目建议书称“项目总投资4765万元,年产值5400万元,利润1830万元”。而按照该产品的市价,即使正常投产,年产值也就4000万元左右,实现利润400余万元。
而另一方面,海天公司利用这个化工厂面向社会非法集资发生额已逾18亿元。有关专家指出,新龙化工厂即使满负荷运转,其每年的利润对于受害群众的集资款也只是个零头。曾经寄托了无数人发财梦想的“叔十二碳硫醇”其实不过是海天公司敛财的幌子而已。
王希田被捕后曾坦白:“即使化工厂正常生产,达到年产量3000吨,再建三个同样的化工厂也根本无力支付他们的本金和利息。”
在海天公司主管集资活动的副总经理崔有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谁要出局就必须找一个后来的人接手。这个大窟窿你要说靠这个厂子,就是生产黄金都补不上了。”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5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仍在全力追缴涉案赃款赃物。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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