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谈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今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全面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在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7月3日至4日全国工商局长座谈会召开期间,本报记者就工商系统推进“四化”建设的最新成效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
记者:近年来,我们常常看到工商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时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拉网式检查等,工作量很大,成效不小,但不免让人产生“突击”监管的感觉。“四化”建设对改变这种印象,提升监管工作水平有怎样的作用和意义?
周伯华:确实如你所说,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市场机制的过程中,工商系统开展了很多专项执法检查,如食品安全、建材质量、农资打假、打击传销等等,有时会根据突发的产品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比如今年5月份的饮水机市场专项检查。这其中一部分是常年的工作重点,但也确实有一部分是“急就章”的临时应急举措。正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从根本上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需要,针对工商工作实际,提出“四化”建设,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我认为,大力推进“四化”建设,不仅可以推动监管工作迈上高效、高质、高水平的新台阶,而且会极大地促进市场秩序的提升、市场机制的完善。
比如商标就很能说明问题。今年,按照“四化”建设的要求,我们从理顺商标评审机制入手,把加快审查和审理、解决商标注册和评审案件积压作为“八件大事”的头等大事来抓,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充实审查力量、调整内设机构、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比去年同期增长76.1%,审理评审案件增长58%。
记者:您能否具体谈一谈制度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监管的制度化对企业、百姓有什么益处?
周伯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制度化建设是核心,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和重点,也和企业经营、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比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12315申诉举报制度、商品准入退出制度、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制度等等,覆盖工商工作方方面面,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制度的保证,寸步难行。例如,北京对全市所有企业按照风险度和信用度进行分类分级,确定信用监管的重点。上海依照守法诚信度、行业风险度、动态警示度“三度”分类标准,实施近距离、远距离和零距离监管等监管方式。重庆健全数据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夯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基础。
对百姓而言,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最为重要。今年以来,工商部门维护市场消费安全的能力明显增强,商品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广泛建立。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云南、天津、江西等地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福建、辽宁、湖北、河南、内蒙古等地积极探索建立大型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电子台账。新疆在全区推广了食品索证索票电子监管系统。宁夏试点推行了食品批发商销售台账、销售凭证、食品零售商进货台账“三合一”的新模式,积极探索解决经营者“建账难,坚持难”的问题。山东农村食品监管“一户多档制”、“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裸散装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已推广至全省近12万户农村食品业户和近5000个农村集贸市场,基本实现无缝隙覆盖。这些举措都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使百姓购买食品更加放心。
记者:您曾经讲,规范化、程序化是“四化”建设的关键,能否请您举例讲讲规范化、程序化在工商工作中的体现?
周伯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工作发生了很多变化,也增加不少新内容。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登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企业登记如何完善,外国企业常驻机构如何登记,跨省市的企业重组并购如何操作等等,都需要规范。各地工商部门在这些方面作了很多探索,也需要进一步理顺程序。例如,今年3月17日,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工商部门递交申请,希望以3月17日为节点,完成上海哈根达斯食品有限公司和杭州哈根达斯食品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接到申请后,上海市工商部门与杭州市工商部门通力合作,根据去年底苏浙沪工商部门长三角联动发展合作形成的有关规范化、程序化的操作办法,仅用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哈根达斯公司在沪、杭两地28个分公司的相关变更工作,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工商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防止随意增减程序,很大程度上需要监管信息化的保障。5月份我在福建调研时看到入市商品网上监管系统的演示:工商干部将采集的商品信息与系统内数据比对,系统辨别真伪,打印巡查记录,经过经营者签字确认后归档;现场巡查中发现问题食品,立即通知下架,停止销售,并打印停止销售告知书。全省范围内问题商品下架仅需3个小时。我体会,这就实现了网络监管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实到位,体现了社会对工商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运用高科技手段,探索建立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的电子台账,才能真正实现高效能监管、提供高质量服务。
记者:法治化建设是根本,如何立足这个根本,让“四化”建设取得全面成效?
周伯华:中央强调要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法治建设一刻也不能松懈。在基本法律制度日臻完善的情况下,要特别注重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加大法治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的整体功能。我们加快了立法立规步伐,因为这是推进法治化建设的基础。加快《商事登记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等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反垄断法》的相关配套规章。及时开展法规清理,做好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的建章立制工作。
例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等,加大了打击限制竞争行为、商业欺诈、合同欺诈、走私贩私等工作力度。黑龙江建立完善陈化粮监管制度,严格抓好各环节监管。吉林、广西、湖南、云南、青岛、济南、长春、大连等地采取与名优企业联系机制,提高打击“傍名牌”工作力度。(记者富子梅)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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