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走穴”是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显然,“走穴”是一种无纪律的谋利行为,早已为社会所诟病。而时下,在官场上也出现了一种“走穴”现象,其危害更大。
《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目前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接受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员“有偿”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不但可能搅扰市场秩序,也极易滋生腐败,应完全禁止官员以个人名义或擅自打着政府旗号参加企业这类商业活动。(7月2日 新华网)
官员热衷于出席各种商业活动,这已是官场“潜规则”或公开的秘密,譬如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展示会、洽谈会、剪彩、揭幕、首发式等等商业活动,往往都能见到官员“正襟危坐”的身影。而探析官员的出场,其实潜存着诸多的利益关系,属于典型的“走穴”现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企业搞商业活动,请来造势的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明星大腕,另一类就是政府官员,事实上企业更乐意请政府官员,有门路的请在职官员,缺少门路的就请退休官员。如此,某些实权官员成了企业商业活动的“香饽饽”,频频露脸也就不足为怪。
当然,天上不会平白无故地掉馅饼。从掌握社会主要资源分配权角度看,企业需要通过掌有分配大权的官员来“分享”社会资源创造财富,邀请官员出场无非就是想借官员的特殊身份,抬高企业信誉度和产品的知名度。而作为社会公权的掌控者,官员出场往往让商业行为涂上了政府色彩,无形地拿政府的公信力为企业做了“活广告”。
“剪刀一抬,红包拿来”。当官员参加企业的商业活动成为“有偿”时,其出场费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使得官商关系成了一种隐蔽的双向选择,妫变为了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说得直接点就是相互利用,我出钱你当“托儿”,公权逐渐私化为一种谋利的工具。
无疑,在这种“走穴”中,披着“合理”外衣下的钱权交易成了官员出场最主要的特征,不少官员收之心安理得,视之为人之常情。殊不知,这种“合情合理”的外表遮掩下就是腐败迹象,这从许多倒下官员的案例中已得到了明证。同时,其破坏着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对官员“走穴”愈演愈烈现象,我们必须从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角度来提高认识,严格制度约束,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官员商业性不涉足、公益性少插足,公权公用。(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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